投稿须知
  《沈阳农业大学学报》是沈阳农业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农业学术期刊,主要刊登农业工程、作物学、园艺学、农业资源利用、植物保护、动物科学、生物学、林学、 ...
通知公告 首页 >通知公告 >

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0-24 14:06:00

各教学单位:

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第11周-第12周(112日—1113)全校统一进行期中教学检查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教学检查工作,促进教学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方式

1.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;

2.教学单位自检与教务处抽检相结合;

3.学生座谈与教师座谈相结合。

二、检查内容

1.常规检查主要涉及教学计划的执行、教学运行和教风状况,包括理论课与实习、实验课教学任务执行情况、教师履行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情况等。

2.重点检查以下内容:

(1)学风建设情况:学生出勤情况,尤其是重修学生的出勤情况和上课状态;

(2)教风建设情况: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教学活动,是否存在私自停课情况,是否切实担负起整顿课堂纪律的责任,对学生旷课、迟到、早退、讲话、吃东西、玩手机、睡觉等现象进行严格管理。

(3)新教师授课情况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1.各教学单位要成立教学检查小组,负责制定计划、实施教学检查工作。检查计划连同检查小组成员名单于1029日(星期)前教学运行与教材科,检查计划要求具体列出听课安排(见附件1)和召开座谈会的时间表(见附件2)。

2.根据检查重点,组织本院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,了解课堂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授课效果,填写《沈阳农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信息反馈表》(见附件3),并对上课情况进行总结。

3.分别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,就学生的学习状况、教师的教学情况、课堂纪律与课堂管理、期末试卷的命题规范、诚信考试等进行全面调查,总结广大教师和学生集中反映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,填写“学院教师学生座谈会纪要”(见附件4)。

4.各教学单位应在充分了解教学运行基本状态的基础上,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。教务处将会同督导室检查领导干部听课计划的完成情况,组织参加2-4个学院学生和教师代表座谈会。

各单位要及时布置并组织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任务,认真总结教学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经验,并形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,连同《沈阳农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信息反馈表》于11月18日(星期三)前交到教学运行与教材科。

联系人:段庆斌

联系电话:88487049

 

附件:

1.各教学单位领导听课安排

2.座谈会时间安排

3.沈阳农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信息反馈表

4.学院教师学生座谈会纪要

 

沈阳农业大学教务处

2020年10月24日

附件【期中教学检查附件.zip



上一篇:关于统计2020-2021学年秋季学期实验课课程安排的通知
下一篇:全校教师为2020级新生上好第一堂课的倡议书

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东陵路120号   邮政编码:110161
公网安备511810004号